廣西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空分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廣西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空分裝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 目 組 長 | 林 迎 | |
現場勘驗評價師名單 | 林 迎、陳源杰 | |
評價報告校審情況 | ||
編制人 | 林 迎 | |
審核人 | 李碧紅 | |
技術負責人 | 宋玉龍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磨曉東 | |
參與評價技術專家名單 | / | |
現場勘驗時間 | 2024年 8月15日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4年12月 | |
評價報告簡述及結論 | ||
報告簡述 | 防城港鋼鐵基地是廣西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興建的大型鋼鐵聯合企業,位于廣西防城港市東南部的企沙臨海工業園區,生產規模為 919 萬噸/年鋼材,其中年產鐵 850 萬噸、鋼坯 920 萬噸、鋼材 919 萬噸,并預留進一步發展的條件,其中包含4 臺 40000Nm3/h制氧機組及配套設施、儲存設施。 防城港鋼鐵基地空分裝置主要包括制氧站區的4 臺 40000Nm3/h制氧機組及配套設施、冶煉球罐區,占地面積14.49×104m2。防城港鋼鐵基地空分裝置分期建設完成并已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4套制氧機主全部投入運行后,空分裝置總生產能力為:氧氣160000Nm3/h,氮氣328000Nm3/h,液氧15m3/h(液態),液氮6.154m3/h(液態),液氬8.77m3/h(液態),并具備生產粗制氪氙液和氦氖氣的能力。廣西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空分裝置生產的中間產品產量及儲存量已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根據國務院令645號修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5號公布,國家安監總局令79號修正)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廣西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為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工作,并通過安全現狀評價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安全生產事故風險,進一步全面了解和掌握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管理狀況,因此,廣西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授權廣西柳鋼氣體有限責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委托廣西安生安全技術有限公司承擔其空分裝置(以下簡稱為“本項目”)的安全現狀評價工作。 | |
報告結論 | 廣西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空分裝置儲存設施和經營安全現狀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具備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的安全條件,具備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的條件。 | |
現場勘驗圖片: | ||
圖為我公司評價人員與企業人員合影 |